140705_ms01  

女孩子總是很喜歡說自己想要一段怎樣的愛情。

 


越是夢幻就越好,男朋友要長得像漫畫主人公一樣好看,

每天也要有不同的驚喜活動保証每天也有新鮮感,

最好琴棋書畫樣樣皆精,性格要溫柔大方而且要有紳士風度,

而且要有無限的浪漫細胞,

這是那些沒有男朋友而想有男朋友的女孩子常常說的話。

 


「昨天男朋友又惹我生氣了,竟然忘了我們的五十天紀念天。」

「昨天男朋友沒有回覆我的短信,真的好讓人生氣。」

「昨天我和男朋友分手了,因為他整天也沒有接我的電話。」

「為什麼我的男朋友就不像你男朋友溫柔呢?」

這是那些有男朋友的女孩子常常說的話。

 


我呢…… 不屬於以上任何一種。

對於愛情沒有什麼幻想,平凡就好,

紀念日什麼沒有必要記住,兩個人簡單幸福就是最好。

兩個人去逛街,看電影,吃好吃的小食…… 這樣簡單的就好。

 

反正要到的時候自然會來,

那只屬於我平凡的愛情。




***

「今天先到這裡,記得下星期要交回報告書,還有好好溫習今天說的,下次考試會考的。」教授說完就馬上走了,好像趕着到那裡去的樣子。

 


「語紗啊我先走了。」晞童拍了拍我的肩就匆忙的收拾東西。

這傢伙,今天又約了男朋友吧。

「對不起啊今天沒能一起走。」一臉抱歉卻又一邊甜笑的樣子真可愛。

「沒關係,你約了男友嘛。」都已經成了習慣,一個星期自己回家的日子好像超過一半,都是托這個被愛情蓋過了眼睛的小可愛的福。

「哦你怎知道啊?」瞪大了眼睛精靈的看着我,覺得神奇的模樣也很討好,怪不得男朋友對她這樣好,連我看着也很想保護她。

「看你那個深得不能再深的酒窩就知道了,快點去吧。」我把我推向門外,再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一個人收拾着剛剛的筆記,抱着書就打算回家去。

 


身邊的朋友都有另一半,就只有我一個維持單身貴族的身份。

上了大學後,看着身邊的朋友每天都甜甜蜜蜜的約會,也沒有特別羨慕什麼的。

不是說沒有想談戀愛的想法,只是不想單純為了談戀愛而去做,到目前為止也沒有遇上那個對的人。

 


「請問……」突然有把不熟悉的聲音說着,我看了看,整個課室就只有我一個人,應該是在對我說吧。

看向聲音的源頭,是在有點遠的課室門外,

是個好看的少年。

 

雖然現在看上去睡眼惺忪的樣子,

劉海一片混亂,一頭卷毛大概梳也沒有梳就跑回來了,

套上了一件黑色的連帽外套和黑色的貼身長褲,

用帽子掩埋頭髮,是剛好可以看見眼睛的樣子,可是仍然是個長得很好看的青年。

有點亂的劉海沒有掩蓋他漂亮的眼睛,眼神深邃的好看,鼻樑線是帥氣的筆直,嘴唇是粉嫩的淡紅,嘴角其中一邊微微上揚露出了好看的小酒窩。

我真的沒看過這樣好看的人。


「這裡不是中醫的課嗎?」那個好看的人說。

「哦…… 剛完結了。」他是還沒睡醒吧,都上了快半個學期的課還沒有記清楚上課時間嗎?

算了反正我也不認識他。

拿起書本往門口走,打算回家去。




「紀語紗。」

嗯?他為什麼會知道我的名字?

我可是連他姓什麼也不知道啊。


「啊…… 你認識我嗎?」

「好歹也同系同班,就知道你的名字的程度。」他有點無奈的白了我一眼。「剛才的筆記,借我抄一下可以嗎?」

「啊,好。」好像我完全被他的眼睛捲進去的感覺……

「謝了,明天還你。」就拿掉我的筆記,微微點頭又走了。




***

「紀語紗,還你。」下課的時候,昨天那個好看的人來給我還筆記了。「還有可以借剛剛的筆記給我嗎?我沒帶。」

「哦……」也不知要回應什麼,就只是發了個音他又走了。


「哦語紗你認識他嗎?」晞童有點好奇的靠到我身上。

「他誰?」當然不認識。

「你是說你把筆記借了給個不認識的人嗎?」

「哦。」

「他是金明洙啦,我們同系同班的啊。」所謂的帥哥字典果然名不虛傳。「他是系草啦,不過性格有點奇怪就是,而且不太常笑又一身黑,看上去有點冷冷的,還是我的南花好啦。」

南花是晞童男朋友的簡稱,雖然沒見過面可是聽說是個大暖男,而且是個超愛撒嬌的人。

金明洙嗎? 嗯……




那天以後,來向我借筆記好像成了他的習慣。

每天下課,還掉前一天的筆記就拿掉那天的筆記,偶然一兩天沒來上課的話,就再隔天才還。

明明對他的認識就只有他的名字,可是我卻很安心的把筆記都借給他。




「李成烈?」偶然看見在我大學校園出現的李成烈感到很意外。

李成烈是我的初中和高中同學,和他六年也同班,但大學的時候因為志願不同,就到不同的大學了。

重點是,為什麼他會在這裡?

「哦,紀語紗。」他自然的喊着我的名字。


「為什麼你會在這裡的?」

「啊李成烈。」

幾乎在同一時間,有把聲音跟我同時響起。

轉過頭的瞬間,看見了那張好看的臉。


「就是因為他啊。」李烈指着那張好看的臉說。

是在告訴我,他們兩個是認識的嗎?




***

原來李成烈和金明洙兩個是小學同學,因為金明洙搬家了才沒有讀同一所中學。

再一次明白到,世界真細小的道理。




「對不起啊語紗……」

「我知道,又是那個南花花對吧。」每一次晞童這樣對我道歉的時候,我就知道我又要一個人回家了。

「對不起啦……」

「沒關係,南花花在等了快點去吧。」反正一個人回家已經成了習慣,我也早就沒在介意了。

「還是語紗最好。」連忙抱了我一下就往門外跑,看着她跑跑跳跳的樣子就覺得高興。


一走出課室的門,那張好看的臉就在望着我。

「要借筆記嗎?」想不到除了借筆記外,還有什麼事是和我和他兩個人有關的。

「不,就剛好經過。」他乖巧的搖着頭。「現在回家嗎?」

「哦。」

「我也是。」就因為他這一句,我們兩個人就有點尷尬的一起走着。




「你怎樣回家,我可以走回家。」

「啊我也可以走回家。」

「可是,成烈昨天告訴我,你住很遠。」

「啊,我前陣子搬家了。」李成烈到底還跟他說了什麼啊?


「你覺得這隻手錶怎樣?」突然把手機遞到我面前去,上面有着一對對的情侶手錶。

「啊…… 不錯。」反正我沒有用手錶的習慣,對我來說什麼款式也好像差不多。

「如果是你,喜歡這個款式嗎?」

啊,是要挑給女朋友當禮物才這樣問我嗎?

「我不用手錶的,所以不太知道這是不是好看的款式。」

「常常見你戴着什麼,我以為是手錶來着。」

我伸出了手,給他看我手上的手鍊。


「你喜歡紫色嗎?」他看着我紫色的手鍊說。

「嗯。」

「原來是這樣。」


「那手鍊你喜歡嗎? 聽成烈說你喜歡的。」

「啊…… 還好。」


「你喜歡什麼花? 聽成烈說你好像喜歡紫色的花。」

「啊……薰衣草算是花嗎?」

「哦,薰衣草有花語的。」

「是嗎?」哦,這個人知道的好像滿多的感覺。

「等待愛情。」


整天也在說沒有關係的事,話題從東跳到西,

中間沒有半點關聯性,

而且全都是…… 我聽成烈說……




那天後,完全明白為什麼這個這樣好看的人竟然沒有什麼朋友。

明明平日都沒什麼話,一開口說話就只會說些奇怪的話,

而且常常也在些奇怪的時候說奇怪的話,

難怪在學校除了那些花痴一樣的女生,都沒有什麼人在他旁邊。




***

那天過後,所有的事變得更奇怪。


繼借筆記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後,連跟我一起回家好像也成了習慣。

只要那天我是自己一個回家,他就會突然出現在我的旁邊。

明明和他也不是什麼關係,說真的就連朋友也不是,我卻慢慢的習慣了有他在身邊的日子,

明明一開始沒有什麼話題,到現在可以聊的話題多了好幾倍,

明明一開始覺得他這個人很奇怪,現在卻覺得他人挺不錯。


不經不覺,這種和他一起回家的日子,

已經持續了三個多月。


更奇怪的是,每一次我無意中看見他的時候,

也會發現他在瞪着我看。

每一次也是這樣,沒有一次是例外,

甚至讓我覺得他是一直在瞪着我的感覺。




「今天你朋友又找男朋友去了嗎?

「哦,要不然我就和她走了。」剛剛才被晞童拋棄了,不消幾秒他又突然出現在我的旁邊。

「沒打算去交個男朋友嗎?

「這種事…… 順其自然吧。」沒有為了交往而找個男朋友的打算,因為這樣不管是我是他也會很累。

「不喜歡嗎? 愛情。」

「嗯…… 應該說是沒有特別憧憬吧,我喜歡平凡的愛情,太過甜蜜的愛情感覺過於油膩。」


曾經我也像街上的孩子一樣,渴望甜蜜的愛情,這應該說是每個孩子也有的天真吧。

直至真真正正經歷過愛情,才發現原來自己真正想要的並不是這種甜蜜,比起每天去期待甜蜜,然後失望收埸,

平凡比一切都好。

我想要的,都不過是高興的時候用人可以分享這份喜悅,傷心的時候有人可以給我一個擁抱,

我需要的,不過是一份陪伴。



「我也是這樣想。」他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




是說,為什麼會說到這個話題?

和他…… 好像還沒到這種關係啊。




***

要不是我竟然夢見金明洙,我想我永遠都不會發現……

他在不知不覺間入侵了我的心臟的這件事。


「你夢見金明洙了!」晞童超級大聲的在班房說,我應該幸慶現在課室沒有太多的人。

「啊你找死嗎? 說得這樣大聲!」連忙打了她的頭好幾下。

「啊語紗啊你喜歡上人家了吧。」這個別有用心的笑容絕對是我看過最邪惡的。

「沒有,就只是夢見他了。」雖然內容有點奇怪就是。

「哦…… 算了,我要去找花花,晚上再聊好了。」她保持着她邪惡的微笑,一邊往門外走。


要是和晞童說了我的夢,事情會更大條的,絕對。


「你夢見了我嗎?」突然像鬼魂一樣出現嚇得我心臟都要麻痺,加上剛剛還在說他他就出現,我就只差沒有嚇得大叫了。

「嗯。」他這樣就是在告訴我,他有聽到。

「什麼夢?」別有用心的笑容看上去和剛才晞童的笑容一樣邪惡。

「沒有告訴你的打算。」我抱着書就走到門外去,頭也不會就是怕他看見我紅透的臉。


昨天晚上的夢,連我都不好意思見出口,

在學校的樓梯,他突然從後面握着我的手,把一條紫色的手鍊穿到我手上去,

然後一直拉着我到天台上去,卻不記得他再做了什麼。

明明好像還有很多細節,我卻記不起,

就只記得他突然握住了我的手。


在眾多的身體接觸,我唯獨喜歡手握手的這種,

感覺最平凡,卻讓我最有安全感。


不過夢裡的情況,不會在現實出現的。








「不知道,這有出現在你的夢裡嗎?」走着樓梯的時候,突然右手就從後面被拉住,然後握緊。

我驚訝得連頭也不敢回,只是瞪大了眼睛,

夢境中的情節完美在現實再發生,這種機率小得不可能的事,真的會在我身上發生嗎?

「看來猜對了呢。」他放開了我的手,跑到我前面,揚起一邊的嘴角。

「哦。」為了掩飾我的害羞,馬上又往前走。

沒想到的是,他放開我的手的瞬間,我竟然有一絲失望。


「跟我來。」他突然又拉住了我的手,走在我的前頭。




***

停下來的地方是和夢境一樣的天台。




「坐下來。」半強制的拉住了我的手,要我坐到地上去。

原本只是握着的,突然成了十指緊扣的狀態,我微微想要鬆開他的手,卻被他握得更緊。

「躺下來。」他先躺在天台那片假草地上。

「怎麼了?」什麼都不說就握着我的手,不明不白的讓我覺得有點無奈。

「沒什麼。」他一下子用力,我就跌了在他的胸口上。


撲通、撲通。


他微微的摸了摸我的頭髮,握緊我的那隻手也沒有放開。




「難道沒聽見我的心臟在說話嗎?

「嗯?

「沒有嗎?」他突然就坐起來,害我的頭一下子撞上了假草地。








頭上的痛楚沒有散去嘴唇就先迎來柔軟的觸感。

「我說,我喜歡你。」他輕輕的放開了的我唇,像平日一樣揚起了一邊的嘴角。

「嗯。」這二十多年學習的所有單詞在腦海裡全消失了。

他溫柔的拿起了我的手,替我穿上了一條紫色的布織手鍊,和夢裡的款式不一樣,但看上去更漂亮了。


「你是沒有打算說話嗎?」他笑着,露出了可愛的小酒窩。

「嗯。」我微笑點了點頭。


有些話,不用說出口都會懂,

意思就是這樣吧。


「走吧。」他站了起來,拍了拍褲子上的塵埃,向我伸出了右手。

「嗯。」我握了他的手,從地上站起來。




有種關係不用說出口,都會懂,

像這樣平凡的握着對方的手,我就知道,我很幸福。

 


 

哇我趕得及在明洙生日完結前發文啦啦啦###

我知道點文和生日賀文一起發是有點懶啦對不起

希望小熊喜歡吧♥♥♥

 

是說這一篇有半篇是我真實發生的事

有半篇是我憑空想像沒有任何根據的。。。

至於那些是真實那些是我的想像我想應該很容易看得出來啦嘻

 

又和明洙渡過一個生日了♥♥♥

明洙是我在無限中的本命這件事從一開始飯上無限到現在沒有變過

不知道為什麼你永遠也這樣惹人喜歡

24歲的你往後請一直做喜歡的事吧,不管是什麼都好

我會盡最大努力去支持你的♥♥♥

由一開始那個青澀的小男孩成長到今天這個成熟的模樣

時間真的過得好快

從前還是玻璃做的心臟,因為你變得強大多了

從前有太多的人說你的不是,我總會為你哭為你抱不平把他們都罵一頓

門面就是沒實力這種話我最討厭,恨他們沒有看到你的努力和進步

現在聽到的話,就為你心痛,也為他們感到可惜

因為他們沒看到你的好

明洙啊,要讓世界所有人都喜歡自己很困難

就別太為意,做回自己就好

因為你永遠都是我們心裡那一塊貴寶♥♥♥

出道的時候那個只有兩句歌詞的孩子現在在唱副歌部份也當了小分隊的主唱

一開始被全編輯掉的小演員成了男二

當初只是愛拍照的小男孩也已經出了兩本書第三本都快要來了

你的努力我都看得見♥♥♥♥♥

明洙啊生日快樂啊 我愛你

 

是說給明洙在推特留言了 (雖然那孩子大概已經忘了推特密碼

會的韓文不多只短短的寫了幾句

很記得寫了一句: 我很喜歡你的聲音

明洙現在也充份可以當個Solo歌手了嘻

正業啊爸我會耐心等待的

 

140228_ms04  

 

arrow
arrow

    啊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